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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晨報:靠什麼給退役運動員一個未來

2013年02月27日15:20    來源:《新聞晨報》    手機看新聞

2007年,廣州市體育局和人事局、勞動局等部門起草了《廣州市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辦法》(征求意見稿),這一辦法將參照部隊轉業干部、隨軍家屬安置等規定,對取得優秀成績的退役運動員給予指令性安置的特殊政策,並力爭納入本屆人大地方性法規立項計劃,以法律性文件制定出台。

退役運動員生存現狀的新聞,我們聽到的實在不少——昔日全國舉重冠軍鄒春蘭如今在澡堂當搓澡工,因病去世的前亞洲舉重冠軍才力生前的工作是門衛,前長跑世界冠軍艾冬梅更是要靠賣獎牌度日……越來越多退役運動員的窘迫處境,使得這一人群的再就業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將退役運動員作為特殊群體,納入社會保障,體現了政府部門對運動員的重視。但是,立法保障是不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呢?“安置”這個詞本來就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利用行政力量的干預來“安置”退役運動員,不僅在現實操作中面臨著越來越多的障礙,同時因其佔用了本來就短缺的就業資源,又可能造成對其他群體的不公正。

保障退役運動員再就業的政策能帶來一種保護性環境和導向,但是衡量勞動力價值的市場標准不會因為退役運動員而改變,運動員同樣要經受勞動力市場的挑選。從這一點來說,與其事后安置,不如事前打算,加強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讓其在從事的體育項目之外,也能擁有一技之長。運動員這樣一個金字塔型的群體,隻有極少數人能夠站到塔尖,並在退役后成功轉型,大量運動員隻能從事陪練等基礎性工作,文化水平較低,因此優先給予職業技能培訓、真正做到“教”、“訓”結合是當務之急。

全國政協委員、前速滑世界冠軍葉喬波在今年“兩會”上提交的《退役運動員生存與發展問題及建議》中還提出,要靠市場的推動力和不斷完善現有體制,來解決退役運動員的就業問題,比如籌措運動員社保資金,允許體育社保基金上市、貼現、發行體育國債等。據統計,我國退役運動員正在逐年增多,在非奧運年有近萬名運動員退役,奧運年的退役規模可能更大,但就業率則逐年下降。如此看來,隻有全方位的保障體制得到完善,才能為退役運動員們謀求一個更好的未來。

(責編:楊磊、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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