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就“青島中能申訴撤銷中國足協紀委會對其作出處罰”開庭審理。仲裁庭審理時間長達6小時,中能列舉出17項足協處理本案中的違法違規問題,而“被告”足協紀委會始終難拿出明確的處罰依據。
按照程序,足協仲裁委員會在9月14日受理該案,並通知紀委會及中能雙方在昨天9點30分參與仲裁庭審理。
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員張士忠主持,紀委會派出兩名律師,中能則派出副董事長於濤及律師參與。雙方辯論的焦點在於“處罰依據”。紀委會指出處罰依據是基於“合同鑒定報告(鑒定報告指出中能弄虛作假)以及綜合調查作出的”。
中能方面則指出仲裁庭此前作出的“合同鑒定報告”問題諸多,同時指出足協鑒定報告存重大瑕疵。
雙方針鋒相對,陳述長達5個小時,之后均表示再無証據補充,無需再開庭。按照程序,此案將在兩個月內公布仲裁結果。中能方面表示:“在沒有調查出誰作假且沒有調查得到何時作假、如何作假的証據鏈前,足協無權對中能俱樂部進行處罰。如依舊無法得到公正對待,中能將向司法機關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