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結束的中國羽毛球公開賽男單決賽中,國羽一哥林丹不敵21歲印度新星斯裡坎斯無緣冠軍。林天王輸給毛頭小子已是難得的看點,賽后他在比賽中使用的那副“LD”牌球拍也成了人們熱議話題。“LD”“無疑是林丹姓名的縮寫,但事實上他並沒有偷偷開發自己的羽球品牌。林丹說,“12月有一個正式發布會,屆時會給大家一個正面回答。”
林丹不按“行規”走?
羽毛球裝備知名的生產商主要有——李寧、尤尼克斯、勝利等。中國羽毛球隊的主贊助商是李寧,根據中國體壇的“特色”,這意味著隻要林丹出現在公眾視野中,身上的一切裝備必須是李寧牌。
但這種情況今年在林丹身上發生了變化。在10月丹麥超級賽上,林丹首次承認自己以個人名義和新的贊助商簽約。雖然沒有說出贊助商名字,但他賽外隨時穿著的尤尼克斯衣服已經說明一切。中國賽林丹手上的這副球拍,實際上也是變裝后的尤尼克斯。對於林丹的做法,國家隊未做表態,李寧公司也未提出抗議,林丹簽約新品牌也只是他的口述,並無官方認証。這其中到底有何玄機?
CBA穿鞋也要遮牌
一副球拍的商標也要遮遮掩掩,讓人聯想到了CBA近幾年出現的“奇景”。李寧公司前年以5年共20億元巨資,從中國籃協獲得了CBA 主贊助商的名號——這也就導致,所有CBA球員都要穿李寧鞋。如有球員穿非李寧鞋上場,每人需要交納幾十萬元的“特許費”,且名額有限。如果違反規定,籃協最多可開150萬元罰單。
在過去幾個賽季,CBA曾有多位球員因為“穿錯鞋”而被籃協罰款,包括王治郅、丁錦輝、張慶鵬等。盡管籃協並不強調外援必須穿指定品牌的球鞋比賽,但要求他們對球鞋商標進行遮擋,馬布裡就因為沒有按規定穿鞋也遭到過籃協的處罰。
一個賽季收獲4億元贊助費,每家俱樂部一年能分到1000多萬元,在籃協看來,這是對各俱樂部和球員都有利的事,所以提高特許門檻、保護贊助商利益很正常。對贊助商來說,高投入自然講究高回報,投入那麼多錢,還有球員穿著其他品牌球鞋打球,利益如何達到最大化?當然,球員在其中多少顯得有點無奈和弱勢。山東后衛睢冉上周意外受傷,賽后他表示:“導致我受傷的,是籃協主贊助商提供的球鞋。”在管理者和贊助商之間,林丹選了一個折中法子,暫時把拍子變成了“LD”牌。
“許可費”並不好交
當然,林丹的拍子不會永遠都是LD牌,按他的說法,12月開發布會一來釋疑,二來宣布自己的一個決定。
這讓不少人推測林丹發出的,是自己將“單飛”的信號。究其依據,就是中國運動員為了追求個人的發展和更高的商業回報,不惜選擇脫離體制,這早有先例。比如2004年跳水王子田亮加盟英皇,成為現役運動員與娛樂公司簽約的第一人,但他也因此被體育總局游泳中心除名﹔網球一姐李娜更是成功“單飛”的典型案例。
但這些先例放到林丹身上卻不一定現實。林丹一旦退出國家隊,幾無可能再代表中國參加奧運會、世錦賽、湯尤杯、蘇迪曼杯等大賽,最多隻能參加一些超級賽。而對於志在2016年裡約奧運會的林丹來說,顯然不會選擇這一步棋。當年退出國家隊的陳宏就是前車之鑒。
如此看來,林丹很可能是和國家隊協商后,像CBA大牌球員一樣,交類似的“許可費”,獲得新品牌的簽約權。以林天王的光環,自然有贊助商為他掏這個腰包。
體育明星的商業價值並不是定額存款,如何去經營、挖掘,如何在管理部門與運動員之間合理分配收益,一直是道難題。中國體育的舉國體制下,管理部門更看重運動員的成績,而不是其商業價值。這也是中外職業體育目標上的顯著差異。本報記者 姚勤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