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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运会团体竞走规则突改 东道主辽宁憾失首金

2013年05月12日17:13    来源:中新网    手机看新闻

  中新网沈阳5月12日电(司晓帅)在12日进行的第12届全运会男子20公里团体竞走决赛中,东道主辽宁队惜败山东队,错失了他们在本届全运会上的首枚金牌。不过在辽宁队选手耿志耀眼中,他的“金牌梦”早在2个多月前就破灭了。

  为促进中国田径优势项目竞走的健康发展,除男女20公里、男子50公里三个奥运竞走项目外,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在本届全运会比赛中又新增了两个比赛项目――男女20公里团体竞走。

  辽宁竞走队官员向记者介绍称,按照田径运动管理中心2010年颁布的31号文件,男子竞走团体名次是由1名5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2名成年组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以及2名青年组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相加得到。

  即将结束自己运动生涯的27岁小伙耿志耀说,队里按照这一规定,让我专攻50公里团体项目。“虽然耿志耀的50公里能力不如李建波、司天峰等名将,但在这两年比赛中,耿志耀专攻团体比赛,他的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辽宁队竞走队领队秦凤云说。

  不过在两个月前突然改变的规则,让耿志耀的团体金牌梦想变得渺茫。据辽宁竞走队官员介绍,3月初在江苏太仓举行的全国冠军赛时,团体项目还执行的1+2+2;但到了三月底全运会报名时,规则却变成了3+2。

  据介绍,所谓“3+2”规则是指,取消原来一名50公里运动员成绩,团体名次由3名成年组20公里运动员成绩与2名青年组运动员成绩之和决定。规则的突改让耿志耀十分委屈,他说:“有50公里,我是队里冲击金牌的主力。没了50公里,我的贡献几乎就是零。”

  看到流着眼泪的竞走前辈,辽宁队小将李世家也颇为难过,“没练过50公里竞走的人是无法理解挑战人类极限的痛苦的。耿哥咬牙坚持了4年,但规则说变就变,谁对我们运动员的青春负责?”

  对于规则改变的问题,全程观看十二运竞走项目决赛的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杜兆才只是简单地答复了两句,“一直没变、一直没变,我们一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执行。”随后,他便匆匆离开。(完)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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