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体育>>滚动

关于网上公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铁人三项等9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2013年06月28日16:32    来源:体育总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做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竞赛组织工作,维护好运动会的赛风赛纪,按照《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2〔91〕号)有关要求,现将铁人三项等9个项目决赛裁判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3年6月28日至7月4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铁人三项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贾宝剑(北京)

  委员:徐平(总局奥体中心)、徐友成(江苏)、孙波(江苏)、金雯(自剑中心)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司煜(江苏)、陈海光(河南)

  裁判长:王宝平(天津)、王楠(北京)

  裁判员:

  北京:何丽娟(女)、李征(女)、刘京莉(女)、常晓东、刘海霞(女)、丁进国、郭爱民(女)、赵淼、徐新利

  天津:于秋生、王桂玲(女)

  江苏:王炳、刘晓

  浙江:龚建平

  山东:陈巍然(女)、祝曦东、隋红(女)、陶亦海、刘政潭、李莉(女)

  河南:翁颖(女)

  贵州:岑永枫

  甘肃:张继敏

  解放军:胡莉琳(女)

  北体大:温宇红(女)

  自剑中心:李笃志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40人。

  二、帆船帆板

  辽宁:孙伯江、吴强、刘晓龙、藤万革、董爱民、郭继鹏、付德刚、郑世伟、张闻雨

  上海:张秉军、季树青、胥恒彪、戴宏、金忠伟、朱烨

  江苏:张明军、朱建国、张锡广、余永祥、刘大海

  浙江:沈国良、裘国林、沈龙生、陈项薇(女)、唐志忠、章慧(女)、钱江、蒋俊华

  福建:戴东亮、陈清爽、黄明山、骆邱勇、林长青、洪鹰、邱斌、吴兹明

  山东:邵先利、王永建、夏文军、贺长引、孔庆杰、王作宏、兰川军、季发、姜作儒、张成玉、武雪梅(女)

  广东:顾新祖、陈文波、徐承建、杨健立、沈圣、林佑雄、俞燕燕(女)

  广西:陈维芳(女)

  海南:莫泽海、邢增乐、黄成立、卢大顺

  四川:王翔、刘天、贵成忠、黄洁(女)

  香港:赵不求

  武汉体院:郭志浩、刘嘉、马勇

  青岛航校:曲春、朱新建、江崇伦、金年钟、张军、康鹏、王树建、张海斌、黄玉婷(女)

  水上中心:周长城、张敏、杨凯淇、臧月(女)

  外籍裁判员5人

  三、激流回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许高航(女,水上中心)

  委员:孟宪华(北京)、郑黎明(北体大)、徐刚(北体大)、乔凤杰(北京)

  (二)裁判员

  总裁判长:邵力平(江苏)

  副总裁判长:荣晓军(河南)、高云清(女,福建)、黄厚贵(广东)

  赛道设计者:约翰.马克雷奥德(英国)

  主记分:杨筱竹(女,贵州)

  记分组:唐正(北体大)

  发令:梁冰(北体大)

  起点助理:唐高军(云南)、张广斌(湖南)

  终点裁判长:王易(贵州)

  起点计时:王剑(四川)、卜安(女,贵州)

  终点计时:樊浩(湖南)、徐育东(江苏)

  舟检:廖海明(福建)、徐尊华(四川)、袁东(广东)

  水门裁判:张旭(女)、周玲(女)、王锐(辽宁)、向武军、周军(湖北)、林海城、杨颖君(女)、吴良武(福建)、张天增、李豫(河南)、覃军、张贤贵(湖南)、勾学仕、邓见新、马校军(广东)、刘吉峰、赵丽萍(女)、边绍伟(四川)、秦亮、于欣(女)、黄俊琪(贵州)、刘静、史忠一(女,山东)

  录像裁判:约翰.马克雷奥德(兼)、徐刚(兼)

  电子计时:金绍辉(北京)

  仲裁录像:张钦福、王东升(山东)、于斌(青岛航校)、张鹏辉(四川)、严浓(北体大)、王亚博、石龙飞(河南)

  救生员:罗佳隆(广东)、罗建洲(江苏)、聂帅(广东)、齐光涛(北京)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10人。

  四、游泳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么正杰、许琦(游泳中心)、穆祥杰(北京)、诸达乐(上海)、黄家驹(浙江)、张佩纶(辽宁)、陈既银(安徽)、叶欢荣(广东)、沈映昌(江西)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赵与龄(河南)

  裁判员:

  北京:白钢、高岩、王炎、曹巍、郄胜强

  天津:熊发洲、高婷立、原家谦

  上海:马吉光、季荣康、丁玲娣、李明、吉宏、游松辉

  浙江:华民、严蓓

  黑龙江:李晓寰、陈永欣

  河北:武巧玲

  山东:李允印、时敏

  河南:艾东海

  山西:朱兵

  陕西:刘迅雷

  湖北:曾吉、曾庆肃

  江苏:倪小焰、李凯宪

  安徽:李昌军

  湖南:王志诚

  福建:周玉成、梅雪雄、许建成

  云南:薛容

  贵州:王玉萍

  广东:曲明、陈受满、顾有华、沈宇鹏

  广西:殷玲玲

  江西:赵志力

  四川:周凯

  重庆:罗加冰

  香港:司徒秉衡、杨锦达

  北体大:王虎、温宇红、高婕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40人。

  五、跳水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周继红(女)、李军(游泳中心)、王敏(女,天津)、刘林芳(湖北)、吴国村(广东)、白云峰(河北)、葛军(北京)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余俭(女,北京)、谭敏(女,陕西)

  裁判长:耿涛(山东)

  副裁判长:陈安平(山西)、万胜红(女,湖北)、蒋全新(重庆)

  裁判员:

  北京:梅跃跃(女)、董琦(女)

  天津:杨晓燕(女)、戚务丽(女)

  河北:王克楠、董雨萌(女)

  山西:魏薇(女)

  辽宁:宫兴君

  上海:史美琴(女)、吴修忍(女)、史惠国

  江苏:刘战、周晶(女)

  安徽:节文燕(女)、张海峰

  福建:林育毅、傅文寿

  江西:胡斌(女)、谢玉蓓(女)

  山东:荣园(女)、王耀南、赵军

  河南:隋鑫然(女)

  湖北:李妍婷(女)

  湖南:陈菁(女)、欧阳波

  广东:刘超、李伟杰

  广西:吴浩涛(女)、陈国芳(女)

  重庆:饶琅(女)

  四川:甘为霖(女)、谢渝

  云南:顾婉旋(女)、任佳(女)

  陕西:王璇(女)

  解放军:杨小萍(女)、胡国军

  总局体科所:张忠秋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14人。

  六、花样游泳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俞丽(女,游泳中心)、张晓利(女,游泳中心)、葛军(北京)、刘卫星(辽宁)、沈克(江苏)、王月仪(广东)、杨海谊(四川)

  (二)裁判员

  北京:孔睿(女)、付豫玲(女)、邓羽(女)、赵元(女)、徐建方、叶腾飞、桂全生、郭辉

  天津:吴新培(女)、林珊(女)、陈琦(女)

  河北:岳岩

  辽宁:朱琦(女)、黄朝俊(女)

  江苏:黄春宁(女)、鲁芬(女)、黄馨纯(女)、金蝉(女)、马劼(女)

  湖北:张军(女)、刘茹(女)、肖端(女)

  湖南:刘澜(女)、魏厚香(女)、李懿(女)

  广东:佘小萍(女)、白慕炜(女)、王九莉(女)、李娟(女)、陈爱萍(女)

  四川:罗玺(女)、高举英(女)、李瑛(女)、李新双(女)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5人。

  七、水球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俞丽(女)、李向东、赵琪(游泳中心)、刘玉臣(天津)、赵英华(上海)、陈家盛(广东)、刘焕新(湖南)、王海涛(四川)、梁戈敏(广西)

  (二)裁判员

  北京:陈爱国

  天津:庞洋

  上海:施重光、张亮、钟杰、王光

  江苏:孙红叶(女)

  湖南:王亚琪、陈子粱、周钢

  广东:钟浩田、李仕豪、林文发、蔡树力、冯炳友、乔蕾颖(女)

  广西:蒙安龙、范献华、苏荣均、郭海

  成都体院:陈宇(女)

  外籍裁判员4人

  (三)选派辅助裁判员15人。

  八、乒乓球

  (一)仲裁委员会

  委员:张燮林、张晓蓬、李玉环(女)、赵霞(女)、孙麒麟(乒羽中心)

  (二)裁判员

  裁判长:彭华(河北)

  副裁判长:赖勇辉(广东)、赵平(女,辽宁)、张瑛秋(女,北体大)、彭健(北京)

  裁判长助理:刘文珂(上海)、王春明(黑龙江)

  裁判员:

  北京:吴飞(女)、王欣(女)、李凤华(女)、牟春蕾(女)、李莉卿(女)、郎敬

  天津:张娜(女)、瓢林

  河北:马玲(女)、刘慧宇

  山西:高玉琴(女)

  内蒙古:霍日查

  吉林:万德云

  黑龙江:于晓阳(女)

  上海:徐昱玫(女)、赵方红(女)

  江苏:刘裴(女)、朱革平

  浙江:何志华

  福建:陈丹虹(女)

  江西:曹解民

  山东:曹汉明

  河南:刘杰

  湖北:梅慧(女)

  广东:冯政

  广西:玉聚成

  四川:谢蓥、陆世义

  云南:罗晶(女)

  陕西:郑强

  解放军:贺贞贞(女)

  火车头体协:刘艳华(女)

  北体大:杨旖旎(女)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26人。

  九、羽毛球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林传潮(福建)

  委员:郁鸿骏(上海)、陈菁年(浙江)

  (二)裁判员

  技术代表:鲁钢(乒羽中心)

  技术官员:田秉毅、钟波、程勇民(乒羽中心)

  裁判长:李欣天(江苏)

  副裁判长:赵小矛(北京)、朱峰(辽宁)、刘小峰(福建)、刘代娣(女,湖北)

  编排长:葛幼飞(上海)

  编排裁判:丁阳(辽宁)、田夏(女,湖南)

  司线长:关欣(女,辽宁)

  裁判员:

  北京:刘云(女)、苏楠(女)、李宏建、田开功、李冰

  天津:薛峰、孙文远、徐严

  河北:王征和、陈勇、李洁(女)

  辽宁:刘罡、刘杨、苏庆永、张海春

  上海:张佩华(女)、盛怡(女)

  江苏:周杰、黄峥、徐积华、陈政秀

  浙江:朱灵康、曹融、周爱兰(女)

  福建:侯龙虎、林学斌、谢少萍(女)、黄斯男

  江西:周建飞

  山东:王全代、赵春胜

  湖北:朱卫雄、张军、许毅斌、操超

  湖南:陈署辉、宋毅

  广东:郑三粮(女)、李森、陈正茂、孙纲、易广华

  广西:周东风、兰肖(女)、蒋辉(女)、李宾南

  海南:李全慧(女)

  重庆:李建国

  四川:刘丹(女)、刘小光、王开进、周晔(女)

  贵州:祝颐

  陕西:张力、翁亚萍(女)

  甘肃:周峰、杜萍(女)、焦玉娥(女)

  解放军:陈扬(女)、赵东胜

  (三)辽宁省选派辅助裁判员85人。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实名向总局竞技体育司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问题时,需提供详细的材料或证据以供核实。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 话:010-87182307

  传 真:010-87182046

  竞技体育司

  2013年6月28日

(来源:体育总局网站)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