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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末代甲A冠軍被剝奪 7支球隊被罰58人被禁足

張 昊

2013年02月19日08:18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經過三年多的漫長等待,中國足壇延續幾年的打假掃黑風暴終於塵埃落定,中國足協也於昨天傍晚宣布了對相關球隊和人員的最終處罰決定。最終,上海申花03年末代甲A冠軍被剝奪,共有7支球隊遭遇罰分罰款處罰。另外共有58人在這次處罰中被禁止從事足球工作5年及以上時間。不過令人遺憾的是,相比此前以勒令降級的方式處罰成都謝菲聯和廣州醫藥不同,此次中國足協對於其余涉案的俱樂部隻採取了“罰款+扣分”或罰款的處罰模式。而如此輕描淡寫的處罰力度不僅將各家俱樂部分級對待,更是與國際足壇一向倡導的嚴打假球的宗旨格格不入。

  涉及面廣

  南勇等34人被終身禁“足”

  昨天中國足協首先宣布了一批遭到處罰的人員,總共58人將被禁止5年內從事足球工作,有的甚至被終身禁“足”。

  在足協的處罰名單中,個人處罰分為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和五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兩個層級,其中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原中國足協高官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包括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范廣鳴等,原裁判陸俊、周偉新、黃俊杰、萬大雪等,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原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以及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總裁杜允琪、隊長杜斌、隊員梁明,原西藏惠通俱樂部王珀、丁哲,原陝西國力俱樂部李志民,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王守業、左文清,原青島中能俱樂部冷波,原廣藥俱樂部吳曉東、楊旭,原綠城足球俱樂部沈劉曦、胡明華,原無錫中邦俱樂部高峰、李丹,原延邊俱樂部高琿、金光洙他們觸犯了《准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或第70條(不正當交易)的條款。

  被禁止5年內從事足球運動的有24人,其中14人違反了《准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10人違反了第70條(不正當交易),前者包括原泰達俱樂部張義峰、原上海申花眭建華、郭峰,原中超公司官員楊峰、張祖建,原重慶足協秘書長高健,原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陳宏,原沈陽華晨俱樂部章健、許曉敏,原廣藥俱樂部謝彬、陳志農,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劉紅偉,原成都謝菲聯俱樂部許宏濤、尤可為,后者包括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總經理樓世芳、原廣州鬆日俱樂部王學智、慕軍、原無錫中邦球員陳琦、譚旭、陳亮、姚幼明、孫曉?、張揚,原四川冠城俱樂部主教練徐弘。

  三隊罰分

  申花丟掉10年前的冠軍

  除了對個人的處罰,此次足協處罰中,最吸引人注意的,就是對於涉案球隊的處罰。

  首先就是2003年末代甲A冠軍上海申花,他們被剝奪了當年的甲A冠軍外,還被扣除俱樂部2013 年中超聯賽積分6分,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另一支涉案球隊天津泰達也被扣除2013 年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積分6分,罰款人民幣100萬元﹔並收回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2003年全國足球甲級隊A組聯賽取得的全部獎項﹔延邊長白虎足球俱樂部也被扣除2013年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積分3分,罰款人民幣50萬元。

  足協的一紙處罰宣告:申花和泰達將帶著-6分的原始積分,征戰20天后開始的2013年聯賽。湊巧的是,兩隊在第一輪就要遭遇。而更為湊巧的,上季為保級苦戰的申鑫和遼寧,將在第二輪聯賽中遭遇申花和泰達。而第三輪和第四輪,浙江綠城則分別遭遇泰達和申花。中超上來就是連著幾輪慘烈的保級PK對戰,中國職業聯賽歷史上倒也罕見。

  另幾支球隊被處罰的結果為:山東魯能被處以100萬罰款,長春亞泰、河南建業、江蘇舜天各罰50萬元。足協罰單中提到,山東魯能、長春亞泰、河南建業以及江蘇舜天足球俱樂部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有關人員財物,使其違反中國足球協會規定,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張昊)

(責編:胡雪蓉、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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