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獄中得7次表揚獲減刑一年
獄中生活首曝光 擔任綠化組組長 寫書出書獲表揚
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南勇,因在獄中表現好,獲得7次表揚,刑罰執行機關建議對其減刑一年。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對罪犯南勇減刑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裁定減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
2009年8月25日,公安部“反賭掃黑”專案組成立,震驚中國足壇的反賭掃黑風暴拉開了序幕。南勇在這次反賭掃黑風暴中落馬。2012年6月13日上午,遼寧鐵嶺中院經過審理以受賄罪判處南勇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2012年9月5日起,南勇開始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本報之前曾經報道,南勇在監獄裡仍然非常關注足球,在獄中繼續搞體育研究,研究成果還申請了專利。
今年11月,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南勇獲得7次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為確保案件審理的公開、公正,二中院於11月13日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向社會進行了公示,公示期滿后未收到不同意見。
昨天下午,該案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內開庭,審理該案的合議庭由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並邀請人大代表全程旁聽案件庭審。執行機關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在服刑期間,罪犯南勇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獲表揚7次﹔罪犯南勇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建議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一年。
庭審中,執行機關出庭代表宣讀減刑建議書,檢察員發表檢察意見,管教警官、同監犯人先后出庭為其作証,南勇進行了最后陳述。休庭后,合議庭進行了認真評議。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罪犯南勇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法院最終裁定對南勇減去一年有期徒刑。
獄中生活
服刑期間任勞任怨被選為綠化組組長
獄中任監獄綠化小組組長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南勇現在司法部直屬監獄燕城監獄第五監區服刑。該監區是職務犯監區,關押的服刑人員90%以上曾是中直機關的司局級干部。其中,足球界的謝亞龍和楊一民都在該分監區服刑。職務犯監區的監舍裡,兩人一個房間。
知情人士透露,南勇開始曾跟陸俊住同一個房間,陸俊被調離后,他便與全國綠化委員會某局局長韓某某住一間監舍。韓某某過去在綠化委,到了監獄后又被安排在監獄園林綠化小組,屬於專業人員,繼續發揮專業特長。整個綠化組一般情況下約10個人左右,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常有人進出調整。
據了解,監獄共有園林綠化組、草坪維修組、衛生清掃組、翻譯小組。原來還有飼養組,負責養雞鴨鵝的,后來飼養組取消了。剩下上述四個組,這四個組的人員可以輪換,有時是為了服刑人員之間的搭配,有時是根據服刑人員自己的要求。
南勇所在的綠化組服刑人員,主要負責花草修剪和澆水施肥,以及樹枝灌木修剪。相對監獄裡的編輯報紙、翻譯外文、圖書館、蔬菜種植、花卉大棚、衛生員等勞動項目,園林綠化組屬於比較勞累的,尤其是夏天,酷暑之下烈日炎炎勞作,比較辛苦。但南勇一般是任勞任怨,從不叫苦叫累。由於在勞動過程中南勇能夠身先士卒,所以被選為綠化組的組長。
與謝亞龍、楊一民在同一監區
據透露,當年與南勇同案的涉案足球的人員,隻有司局級的留在了職務犯監區,而符合這個級別的,除了南勇,就隻有前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和楊一民兩個人了。
按規定,南勇所在分監區裡的幾位足球界同行,隨時可以交流溝通,但據說他們平常卻較少溝通。有消息說謝亞龍在監獄適應比較慢,主要是放不下架子,平常寡歡,幾乎不跟周邊的服刑人員交流,他身體瘦弱,耳朵聽力也不太好了,誰跟他說話都得大聲喊。南勇雖然在心裡對自己的處境壓力很大,但表面上也會面帶微笑。在謝亞龍、楊一民、陸俊等前足球界的名人中,南勇與陸俊的關系最好,與其他兩人則一般,平常見面也就打打招呼,不怎麼來往。
獄中表現好獲得減刑資格
南勇對監獄裡的服刑生活基本適應,他和周圍其他人員的相處很融洽。在獄中,整體來說,南勇的人緣不錯,服從監獄管理,為人處事也不錯。
有關人士透露,南勇入獄后就認罪服判,還按規定及時寫下了“認罪悔罪書”。他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完全服從警官的管理,獄中各項表示都很好,很快贏得了減刑的資格。
昨天下午,在減刑開庭現場,南勇非常鎮定,頭腦清楚,情緒平和。
據悉,南勇入獄后,過去一年當中有不少過去的朋友來獄中探視他。來探視的朋友中,足球界的老朋友居多。
最擔心80歲年邁父母的身體
知情人士透露,南勇比在外面的時候瘦了,也憔悴了許多。他患有腰椎間盤突出,一直在治療狀態,實在不舒服的時候,他就快走,有時候到操場上慢跑。他和妻子的關系也非常好,他們夫妻都是朝鮮族,妻子在北京,每個月都到獄中看望他。而他的父母都80多歲了,目前都在老家,路途遙遠,老人又行動不方便,所以從南勇入獄以來,父母始終也沒能來監獄探視過他。南勇是個孝子,他說最擔心的是父母的身體,平常跟父母的聯系隻能在監獄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給父母撥打半小時的親情電話。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南勇一直希望能回老家附近的監獄去服刑,但因種種原因,至今這個願望未能實現。
知情人士透露,南勇如果正式申請回老家服刑,一般情況下,獄方不會批准。因為他申請服刑的地方,都是對他自己服刑更有利的家鄉或者以前權力影響范圍的監獄,這恰恰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間必須回避的重要因素。所以,沒有極其特殊的情況,獄方不會滿足服刑人員回老家服刑的願望。
寫書出書獲得監獄表揚
南勇在獄中除了參加勞動外,業余時間還寫了幾本書。其中一本《孤獨的祭靈者》已於去年出版。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在獄中的服刑人員中,隻要是沒有剝奪政治權利,書的內容是陽光健康,對社會有正向力量,對服刑人員有積極影響力,經過監獄有關部門審查和出版社的審查,都可以公開出版。已出版圖書,獄方會根據圖書在社會上的影響力來考量,酌情予以適當獎勵。
南勇的《孤獨的祭靈者》,獲得了兩個月共計180分的積分,即一個監獄表揚的獎勵,相當於兩個月的減刑。這個獎勵,使南勇獲得了兩個月的減刑,這也使其最終的減刑時間達到了一年。
文/本報記者 劉曉玲 攝影/王鑫剛
新聞內存
足壇反賭掃黑 大多涉案人員仍在服刑
在中國足球反賭掃黑風暴中落馬的多名涉案人員,目前仍都在服刑。
謝亞龍 2012年6月13日,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謝亞龍因犯受賄罪,被遼寧丹東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目前,謝亞龍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
楊一民 2012年2月,原中國足協專職副主席楊一民因受賄125.49萬元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判決后,楊一民轉入燕城監獄服刑。因在監獄中表現良好,今年年初,法院裁定對楊一民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楊一民減刑后應執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
李冬生 2012年6月13日,原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技術部副主任李冬生被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目前,李冬生在監獄中服刑。
蔚少輝 2012年6月13日,原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開發部副主任蔚少輝因犯受賄罪,被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目前,蔚少輝在監獄中服刑。
張建強 2012年2月,原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女子部主任張建強因受賄罪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2年,罰金人民幣25萬元。
陸俊 2012年2月,原中國足球著名裁判陸俊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被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沒收非法所得71萬元人民幣。陸俊原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結束,今年7月,陸俊獲減刑一年,並於今年9月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