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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田径竞赛规程

2013年06月13日10:56    来源:体育总局网站    手机看新闻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协办单位: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3年7月19-22日(7月19日报到适应场地训练1天、比赛2天、7月22日离会1天)

  (二)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新校区)——长郡双语实验中学(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8号)

  三、参加单位、人员及资格

  (一)参加人员

  各省、市、自治区各选派两所国家级或省级田径项目传统学校各组成一支代表队。每队12人,由领队1名,教练员或指导教师1名,本校男/女学生各5名运动员组成。

  (二)参加资格

  1.推荐参加田径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的学生必须是14至18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品学兼优的在校初、高中生。

  2.运动员必须有在校正式学籍(当地所在教育部门证明),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

  四、报名与报到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参赛单位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填写的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和省体育局公章)传真至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

  邮编:410005

  传真:(0731)84559612

  并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

  E-mail:xiaoc2001@163.con

  2.参赛单位于2013年7月1日前,将填写的抵达、返程时间表传真至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

  传真:0731-85287900

  3.本比赛规程和报名表可从“中国田径协会”(网址:www.athletics.org.cn)下载。

  4.各参赛单位于2013年7月19日到长郡双语实验中学报到。各代表队自行到达参赛队驻地,请参看乘车须知。如需接站请提前电话联系。

  联系人:周正

  电话:13574101407

  (二)报到要求

  1.报到时各代表队须持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并向大会提交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和学生学籍证明。

  2.报到时参加单位须提供一面本校校旗,赛后取回。

  五、比赛设项及规则

  (一)比赛设项附后

  (二)竞赛分组

  按参赛运动员年龄共分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四个组别。

  1.男、女甲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男、女乙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每一单项每学校可报3 人,每人限报2 项,可兼报接力。

  4.男、女4×100 米,4×400 米接力项目,分甲、乙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牌并通报批评个人及所属学校。

  (二)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运动员将取消参加下一年度传统校联赛资格。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报告内容应提供该运动员弄虚作假行为的证据。对举报成功者组委会将予以奖励。

  (四)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五)比赛前组委会将对参加乙组比赛的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查。骨龄不能大于1.9 岁(骨龄减去身份证年龄,如:该运动员1998 年8 月20 日出生,13.0 岁,骨龄测试15.1 岁,15.1—13.0=2.1,则该学生属不合格)。骨龄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正式比赛,也不允许越组参加甲组比赛(可做个人成绩测试,不出具赛会成绩证明)。

  (六)兴奋剂检测:

  此次比赛报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由检测中心负责大会的运动员兴奋剂抽检,一旦发现参赛运动员服用了违禁药物,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拒检者按药检阳性处理。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和《田径竞赛规则2012-2013 修改部分》。

  (二)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及格赛的标准由技术代表确定。

  (三)如某单项报名人数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已报名该项目的运动员,可更改报名参加其它项目比赛。

  (四)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五)根据《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和《田径竞赛规则2012-2013 修改部分》第四章142 条4 款规定,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应取消所有后续项目(包括接力)的比赛资格。

  八、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

  (一)比赛设省、市团体总分,学校团体总分,男团体总分、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各单项比赛,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并按名次以9、7、6、5、4、3、2、1 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接力项目得分不记入学校团体总分,只计入省、市团体总分。

  (三)只有8 名或不足8名运动员的比赛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录取名次(且第一名仍按9分计算)。

  (四)破全国少年或青年纪录者均加9分,一人同一项目不论破纪录次数多少,只计一次加分。

  (五)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九、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颁发金、银、铜奖牌。

  (二)各项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杯。

  十、裁判和仲裁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有关条例。

  (二)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赛风赛纪

  所有参赛队员应按照组委会制定的相关比赛规则进行,尊重对手,尊敬工作人员,体现良好的赛风赛纪,展现我国青少年良好的道德风貌。

  十二、活动经费

  (一)参赛队伍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最多12人),超编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向大会交纳食宿费。

  (二)主办单位所邀请和选派的官员、技术代表、裁判员、骨龄判读和兴奋剂检测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等费用由大会负担。

  十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田径协会青少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3451

  传真:(010)67142515

  E-mail:qingshaobu@athletics.org.cn

  (二)湖南省体育局青少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

  邮编:410005

  传真:0731-84559612

  E-mail:xiaoc2001@163.com

  (二)湖南省长沙市长郡中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8号

  邮 编:410013

  联系人:周 正

  电 话:13574101407

  传 真:(0731)85287900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田径竞赛项目表 / 田径参赛单位报名表 / 抵离时间表 / 乘车须知

(来源:体育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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