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球员的士气,据说国足近期在队内播放电视剧《亮剑》中的片段。其实对于中国足球来说,需要亮剑精神的何止是国脚?面对近期发生在辽足与泰达[微博]之间的蹊跷结果,足协比任何人都更需要亮出自己的剑。
或许有人会说,尽管辽足在联赛中雪藏外援的做法十分罕见,但毕竟没有直接证据来证明他们与对手存在交易。既然如此,除非国内重新掀起另一场“反赌扫黑”风暴,否则在没有司法介入的情况下,足协如何能做出处罚决定呢?
这种观点其实存在着一个思维盲区,那就是对于“处罚”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行政或者刑事领域内,认为只有国家机关才能进行实施。但实际上,“处罚”并不代表必须动用公权力,对于足球运动来说,很多处罚原本就属于行业内部管理的范畴,足协完全有理由动用“行规”或者说“家法”来作出决定。
实际上,对于此类既明目张胆却又查无实据的“默契球”,足协现行规定里面就有针对性的条款。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比赛的过程及结果严重或明显违背公平竞赛的原则,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经纪律委员会认定,给予下列处罚:(一)取消比赛结果;(二)其他处罚。”
也就是说,倘若发现辽津之战存在幕后交易的证据,足协可以引用其他条款进行处罚,必要时甚至可以向司法部门报案。而在暂时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则正好是利用第六十九条来填补漏洞的机会。对于足协来说,只要认定辽足雪藏全部外援的做法属于“严重或明显违背公平竞赛的原则”,再结合本次事件目前在社会上引起的恶劣影响,那么完全有理由对于相关球队开出罚单。
包括在国际足坛上,以往并非没有对此进行处罚的先例。2009年底,狼队当时在面对曼联时更换了除门将之外的全部10名首发球员,赛后英足总以“懈怠比赛”为由,针对狼队开出了一张2.5万英镑的罚单。或许在狼队那里,也能为自己找出诸如保留实力、锻炼队伍之类的种种理由。可是作为联赛的管理者,必须用“家法”对于此类行为进行打击。
回到中国足球这里,倘若辽津之战的结果获得认可且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无疑会提升其他球队参与“默契球”的勇气。未来等到亚冠或者保级争夺战进入到白热化阶段时,天晓得又会搞出什么样的风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足协能否处理好此事,要比收拾1比5惨败以及卡马乔合同的烂摊子更为重要。倘若足协今日不敢动用“家法”来亮剑,继续用逃避的态度来面对困难,那么明天中国足球难免又会陷入刀光剑影的险境。
上海纽迈律师
事务所律师
方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