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足协仲裁委员会对刘健转会纠纷案做出的仲裁结果,青岛中能并不认可。前天,中能方面派专员来京与足协高层就刘健案进行申诉,并对因此事给中国足球带来的负面影响致歉。足协高层承诺,调查后给中能一个说法。
4月16日,中能集团高层以及俱乐部副董于涛、总经理纪玉杰来到足协,与足协副主席于洪臣、规划与法务部主任朱和元、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明进行沟通。中能首先对刘健合同纠纷给青岛足球和中国足球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表示尊重仲裁,但对庭审、鉴定、裁定等环节存在的明显瑕疵表达了申诉意见。中能认为仲裁过程中存在太多不规范、随意性、主观臆断,严重违反行业规定、保密义务等,俱乐部没有正常的维权途径。
中能在请愿书中举证:“中能对刘健的仲裁申请提出了反仲裁申请,但最终只裁决了刘健的仲裁申请,这属于‘漏裁’。刘健未举证证明双方于2013年10月28日签订的工作合同系伪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责任;足协仲裁委的鉴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在其指定鉴定机构、采集鉴定样本的过程中,始终未通知中能,严重侵害了中能对鉴定程序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仲裁委单方剥夺了中能申请补充鉴定的权利;仲裁当事人及利害关系方屡次将裁决过程内容公之于众,违背裁决保密性、公正性。”
足协的回复是:“此事要引起整个中超俱乐部的重视与反思,今后加强合同规范管理,希望借此可以推动中国足球的行业自律和法制建设。俱乐部受到的不公正不能重演,要开辟俱乐部维权渠道。足协领导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接下来会按程序就有关情况认真调查和了解,给中能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