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健動之以情的和解請求遭到老東家中能斷然拒絕。昨天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的劉健轉會糾紛案未能形成裁決結果。無奈之下,劉健正式提出就其與中能合同內容的真偽進行司法鑒定。能否順利亮相新賽季中超聯賽,劉健或許隻能聽天由命。
昨天下午1點半,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就劉健與中能俱樂部互訴對方違約侵權一案開庭審理。在兩位律師的陪同下,劉健將自己持有的兩套勞動合同文本呈交給仲裁委副主任周明。中能方面則派出總經理紀玉杰、副總於紅毅及一位律師出庭。
昨天在庭審現場面對面時,雙方都比較平靜。休庭期間劉健還與紀玉杰互聊家常。但從各自利益角度出發,這對曾經的師徒卻又不得不各執一詞。據了解,劉健作陳述時格外動情,首先他對中能俱樂部多年來給予自己的照顧與培養表示感激,他同時希望雙方能夠以和解的方式處理糾紛問題。劉健強調自己並不希望與老東家走向對立面,也懇請中能放他去恆大發展。他甚至表示,如果中能放行,他願意拿出相當一部分個人收益作為補償支付給中能俱樂部。
但劉健的和解請求遭到老東家斷然拒絕。紀玉杰在會上明確表示,中能俱樂部與劉健的合同期至2017年才告終結,俱樂部目前隻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劉健必須執行合同內容,返回中能隊。庭審期間,仲裁委還與雙方分別“單聊”,但最終調解無果。在這種情況下,劉健隻好提出通過司法鑒定來辨別合同真偽。仲裁委有關人士透露,昨天庭審期間,雙方僅提交了部分証據材料,司法鑒定結果等都還沒有提交上來,而包括合同筆跡真偽的鑒定必須由國家司法部門認定的具有認定資質的機構來完成,這個過程需要一定時間。中國足協日后還將再度開庭審理此案,屆時除提交更多証據之外,雙方激辯也在所難免。
根據足協規定,2月28日是中超俱樂部球員完成新賽季轉會注冊手續的最后期限,劉健能否在此之前備齊合同真偽認定証明很難預測。中國足協相關人士透露,由於劉健糾紛案並非“涉外”,中國足協內部將對此事進行協調。但可以肯定的是,仲裁結果出台前,劉健不能代表恆大出現在亞冠賽場上。至於他代表哪支球隊參加中超,中國足協或須經主席辦公會進行特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