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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莞场上冲突引罚单 李慕豪停5场新世纪罚10万

2013年12月30日08:55    来源:信息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李慕豪停5场 新世纪罚10万

  在四川队与东莞队的比赛中,李慕豪肘击对方外援引发大混乱。

  新华社12月29日电 中国篮协29日对CBA第18轮四川队与东莞队比赛中的冲突事件做出处罚,其中东莞队的李慕豪因为故意肘击对手被通报批评并被罚禁赛5场。

  当场比赛进行到第三节8分55秒时,四川队外援菲巴在一次带球突破中和东莞队的李慕豪纠缠在一起。为了取得对球的控制权,李慕豪有甩臂的动作,菲巴虽没有被对方的手臂打到但也被挑起了怒火,不示弱地推搡了李慕豪,而后者立马对着菲巴的下巴抡起一肘将其打倒在地。

  李慕豪的暴力动作随后引起了双方队员的冲突,最终裁判将主要肇事人李慕豪、东莞外援格林、四川外援哈达迪和怀特全部驱逐出场。

  对于这次冲突事件,篮协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给予东莞队李慕豪通报批评、停赛5场的处罚(第十九轮至二十三轮),同时四川队外援怀特被通报批评、停赛1场的处罚(第十九轮)。此外,东莞和四川两队分别被罚10万元人民币和2万元人民币。

  篮协在处罚决定中态度强硬地表示:“2013~2014赛季CBA联赛常规赛赛程过半,比赛紧张激烈,但在球场上,队员相互挑衅、斗气、报复的动作,过分挥肘和快速移动到腾空队员身下造成接触的危险伤人动作屡有发生(如广东宏远与东莞新世纪等比赛),个别场次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人为地中断比赛。这种状态的出现和发展严重影响着我们CBA联赛的赛事质量,不利于我们联赛的健康发展,是和我们提倡的清洁比赛、净化赛场的主题精神相违背的。”

  当事人道歉

  信息时报讯 篮协罚单出炉之后,新世纪俱乐部迅速作出了回应:完全接受处罚结果,并且要求李慕豪在队内进行深刻检讨,并且队内罚款3万元人民币。而当事人李慕豪则在比赛结束后就已经通过微博道歉。

  “我要向CBA的球迷们道歉,不冷静让我使用了本不应该属于篮球场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我一定会从这一次的经历中吸取教训,时刻提醒自己要以冷静的方式面对篮球,面对生活。”李慕豪在自己的微博上说道。而东莞新世纪俱乐部管理层在比赛当晚也与李慕豪谈话,在篮协做出处罚决定后,俱乐部也进行了积极的回应,表示完全接受篮协的处罚结果,并且做出对李慕豪的追加处罚,要求李慕豪在球队内部做出深刻检讨,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并且队内罚款3万元人民币,以示惩戒。

  “俱乐部希望李慕豪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和严重性,在队里作出深刻检讨,保证不再出现类似伤害球队、俱乐部和中国篮球的行为,同时也为其他队员敲响警钟。”东莞新世纪俱乐部总经理王珏说到。

(责编:胡雪蓉、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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