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在全運會花樣游泳比賽中遭遇裁判打分不公的蔣文文/蔣婷婷5日上午以個人名義召開新聞發布會,表達維護運動員權益的願望和訴求。這樣的理性維權值得鼓勵。
全運會是爭議判罰的“多發地帶”,歷屆全運會上,總會有這樣那樣對裁判不滿的爆發,而東道主的奪牌項目、雙積分代表隊的優勢項目更是“重災區”。然而,在預計遭遇不公判罰或自覺已經遭遇不公判罰的情況下,如何維護自身公平參賽的權利,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既然對裁判和判罰不滿,維權的目標應該是裁判和判罰本身。文/婷姐妹未出現在頒獎現場顯然不妥,不過她們在比賽第二天主動與媒體溝通,卻是一種積極、有益的嘗試,她們提出的希望有“第三方仲裁介入”的建議更是一種理性的訴求。
文/婷姐妹雖然有了維權意識,但是維權的辦法和本事卻還遠遠不夠。既然早就知道“遼寧一定要拿金牌”,就應早做准備,收集証據,尋求中立的第三方、專家或國際組織權威人士的聲援和支持。畢竟打分項目有一定的主觀色彩,參賽選手的表現如何往往見仁見智﹔文/婷姐妹自己的判斷,也不一定就能得到業內人士以及大多數人的認同。如果只是自己覺得委屈,拿不出相應的有說服力的直接或間接証據,這樣的維權恐怕難有結果。
不論如何,文/婷姐妹通過新聞發布會的方式表達訴求已經是一種進步。在不公正的判罰面前,忍耐是最大的縱容,但是以非理性的方式進行“報復”不但無濟於事,而且同樣違背了公平、公正的體育原則。全運會上,運動員在某種程度上是“弱勢群體”,期待有更多運動員像文/婷姐妹一樣有維權意識,更要學會理智、聰明地維權,這樣才有希望讓踐踏規則者受到懲罰,才能讓可能存在的“黑哨、黑裁”有所收斂。
對於競賽組織者而言,運動員、運動隊的公平參賽權如果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蒙受損失的不僅是運動員、運動隊,更是所涉及的項目以及全運會本身。加強對裁判的監管、理順健全運動員、運動隊的申訴、維權渠道,保証比賽的公平、公正、公開,是管理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