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國奧”永遠是個奇特的存在:我們可以將國青隊甚至比國青更加年幼的國少隊甚至校園足球的球隊稱之為“中國足球的未來”,但再將“國奧”球員稱之為“未來”就不太合適了,因為一旦進入奧運年,這些球員的年齡就達到了23歲,在這個年齡上,早就應該在一線隊站住腳甚至成名立萬了……可惜的是,由於過去一段時間,尤其是2000前后我國青少年足球培養體系幾近崩潰,這批在這一段時間成長起來的國奧(甚至也包括之后的國青、國少)球員的確是歷屆國奧中水平較差的,這從他們在洲際賽場上的戰績以及在各自球隊中的角色就可見一斑。
東亞運動會賽場上,以“國奧”為班底的中國隊表現不佳,接連輸給老對手韓國隊和日本隊,而劉彬彬、吳興涵、石柯等主力球員在各自俱樂部也不過都是替補球員。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一批的國奧球員,只是扮演了中國足球“准未來”的角色,因為他們的實力,真的不足以給中國足球注入希望。
如此便要任由這些球員自生自滅?在中國足球發展史上不留下一點痕跡?當然不是!正相反,我們還應該給這些球員提供更多的比賽、提高的機會,因為誰都知道,無論水平如何,無論能否擊敗亞洲對手,未來3至5年的時間內,“國奧”這個年齡梯次的球員都會成為中國足球的中堅力量,如果到那時在期待這批球員的“突然開竅”,真就太晚了。
之前中國足協推出的將預備隊成績納入中超最終排名的做法,實際上就是變相支持各隊加強對“國奧”和各俱樂部所轄青少年球員的重視,不能隻將預備隊聯賽當做“走過場”,而應該讓他們接受更為真實、更為殘酷的比賽鍛煉。在中國足球的現有情況下,提升預備隊聯賽的“真實度”可能只是一種折中的選擇,但對於年輕球員的成長,卻是大有裨益。
另一方面,其實中國足協的管理機構大可以制定諸如首發陣容中必須有一名或幾名23歲以下球員的規定,此舉雖然看似“違背職業足球比賽規律”,但在“提升中國足球水平”,尤其是“提升中國現有青少年球員水平”的大前提下,所謂的“違背規律”也未必是不能嘗試的。
當然,最理想的狀態還是中國足協能夠更多牽頭組織專門針對各級別青少年球隊的比賽,畢竟球員水平不高,有整體發展背景、能力的原因,更多的還是比賽機會偏少。去年在秦皇島採訪四國賽,記者曾問及法國青年隊球員一年參加正式比賽的場次,得到的答復居然是40—50場,這一數字幾乎和法國成年職業球員相同,因此想要提升我國青少年球隊、球員的水平,增加比賽的場次是必由之路。之前中國足協之所以無法組織更多青少年層面比賽,主要原因是關注度低、承辦方偏少,但在如今中國足球整體氛圍轉好的背景下,組織更多青少年比賽將成為可能。
由於有“白金一代”、“超白金一代”,中國足球的媒體、球迷們都期待下一個青少年層面“光輝時代”的到來,但“期待”不能只是碰運氣,而是需要很多實打實的舉措和工作。(中國體育報 林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