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健轉會的問題上,外界一直批評恆大的沉默。不過,恆大其實不沉默,而是在悄悄行動。昨天,恆大俱樂部官員與劉健一起出現在了中國足協辦公大樓。劉健把相關材料交到了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希望后者能夠出面解決這件事情。
在劉健轉會問題上,出現了劉健與青島中能的三份合同。其中,兩份被稱為“陰陽合同”,一份簽署於2011年,有效期到2013年12月31日,這份合同在中國足協備案﹔另一份合同簽署於2012年,是劉健與中能俱樂部私底下簽約的俱樂部實際執行合同,有效期到2014年1月1日。廣州恆大隊是憑借劉健與中能在足協的備案合同,與劉健簽約的。
而在恆大宣布簽約劉健后,中能俱樂部宣稱劉健在2013年10月26日重新簽訂了一份續約合同,合約到2017年1月1日。但劉健表示,自己從未與中能俱樂部簽訂過這份合同,所謂的續約合同是偽造自己的簽名,系一份假合同。
目前,劉健和青島中能各執一說,外界難以斷定誰在說謊。劉健和青島中能又都表示,會採取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昨天下午,劉健在恆大俱樂部官員的陪同下,來到了中國足協。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周明接待了劉健。劉健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証明自己合同已經到期的相關材料,希望仲裁委員會能夠幫助自己解決好與青島中能的轉會糾紛。同時,劉健還提交了關於“筆跡鑒定”的申請。對於自己與青島中能簽訂的兩份合同,也就是外界認為的“陰陽合同”,劉健也表示:第二份合同是自己與俱樂部商定增加工資收入時所簽訂的合同,除了工資金額之外,其他內容並沒有改變。
周明代表仲裁委員會收下了劉健的材料並表示,仲裁委員會已經基本了解了情況,會盡快進行調查,並會召開會議進行討論。不過,另一位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匿名委員指出,結合之前受理的勞資糾紛情況看,俱樂部與球員在“陰陽合同”問題上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強調,一旦俱樂部與球員因勞資糾紛鬧僵,事情解決就要上升到法律層面,中國足協就愛莫能助了。比如要鑒定合同簽字筆跡的真偽,那就必須通過有資質的第三方來斷定。原來的行業內部糾紛,就要進入民事訴訟程序。
如果2017版本合同屬實,按照中國足協行業規定,欺騙了中能與恆大的劉健會遭到通報批評、警告、罰款、停賽、禁止轉會、取消注冊、禁止從事足球運動等處罰﹔相反,如果証實是中能俱樂部偽造假合同,那麼中能俱樂部將面臨罰款、禁止轉會、扣分、降級、取消注冊資格等處罰。此外,由於偽造合同觸及國家法律,如果中能這份合同被認定是假合同,那麼他們不但要遭受足協的嚴懲,恐怕還會遭到法律的制裁。
與此同時,恆大俱樂部並沒有因為引進劉健暫時受挫而停止引援的步伐。據悉,俱樂部董事長劉永灼昨天已親赴大連,此行的目的很可能是與阿爾濱俱樂部重啟關於於大寶的轉會。於大寶本人目前正隨大連阿爾濱隊在昆明集訓。於大寶與阿爾濱的合同還剩一年,此前阿爾濱俱樂部曾表示,於大寶是否轉會,取決於於大寶本人的意見。據悉,恆大為於大寶開出的轉會費將可能超過4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