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半年,孫楊興奮劑檢查呈陽性這一驚人消息才被公布,怎麼說都有點說不過去。有關方面對孫楊的網開一面,引起廣泛爭議。
孫楊在5月杭州進行的中國全國游泳冠軍賽期間被查出使用了違禁物質曲美他?,此為刺激劑,今年1月被列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禁用清單。孫楊因此遭到了3個月的禁賽,禁賽3個月,似乎有點短。從時間節點看,在距離亞運會前1個月的時候被解禁。
按照興奮劑檢測條例,從流通渠道購買興奮劑,會被禁賽1年。如果是在賽內外檢查中被檢測出來的話,無條件會被禁賽。像孫楊是從賽內檢查出來的情況,基本上應該被禁賽2年。
當被發現服藥的那一瞬間,不論以前多有名的明星,都會失去一切。美國的自行車明星阿姆斯特朗就是例証。興奮劑檢測陽性的事實,會讓一名選手一生背上污點。
是因為治療目的,而不是故意,此外承認使用了藥物的話,會基於各種理由減輕懲罰。孫楊承認誤服事實后,沒有再要求檢測B瓶尿樣。顯然,有關方面接受了他的辯白,隻給了他比較輕的3個月禁賽的處罰。一般而言,一年或兩年的處罰,比較常見。
除了禁賽3個月的處罰顯得過輕外,取消一枚金牌,同樣令人不解。
今年5月的全國游泳冠軍賽上,孫楊取得了3枚金牌。耐人尋味的是,僅僅1500米冠軍頭銜被取消,而保留了200米、400米兩枚自由泳金牌。有關方面的解釋是,1500米是最后一項,而之前的200米、400米決賽后,並沒有檢測出違禁藥。這樣的解釋,過於牽強。難道孫楊僅僅是在1500米比賽這一天誤服了?一般而言,整個游泳冠軍賽期間,應當被看成一個整體,而不能割裂開來。假如僅僅取消一項1500米自由泳成績,對參加200米和400米自由泳的運動員並不公平。既然在此期間使用了違禁藥物,那就應當一擼到底,3枚金牌全部被取消。
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在“孫楊誤服治療心臟病藥物被處罰情況通報”中解釋,孫楊在5月的全國游泳冠軍賽期間,誤服了藥物“萬爽力”(鹽酸曲美他?)。但是孫楊對於藥物中含有曲美他?的違禁成分並不知情,屬於誤服,對藥檢陽性有過失但無重大過錯。孫楊作為高水平運動員,沒有必要在一場國內的比賽中去服用藥物來提高自己的成績,因此是完全屬於誤服的情況。
其實,無論是誤服還是故意,使用禁藥都是違反公平競賽原則的。關鍵是,在決定處罰和處罰期已過6個月之后才公布此事,公布還有意義嗎?(李京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