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沸沸揚揚的中國足球反賭掃黑風暴落幕,包括前足協掌門人謝亞龍、前足協副主席南勇和楊一民等在內的涉案人員總刑期超過205年。
如今南勇被減刑一年,再次打開了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的記憶閘門。其實他並不是2012年那場足球反賭風暴落馬者中第一個獲得減刑的人,甚至在他之前已經有多人重新獲得了自由。
楊一民被減刑8個月
2012年2月,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因受賄125.49萬元被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判決生效后,楊一民被轉入位於河北三河市燕郊的燕城監獄服刑。
據了解,楊一民從2012年11月起至2013年10月被先后表揚4次,於是燕城監獄經審核,向北京市二中院提交有關楊一民的減刑建議書。監獄認為,楊一民服刑改造期間認罪伏法、遵守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技術方面的學習。隨著減刑獲得通過,楊一民的刑期減至9年10個月,到2019年11月21日止。
陸俊減刑后已經出獄
2014年5月30日,司法部燕城監獄對足球窩案中的“黑哨”陸俊提出減刑建議。因在公示期內無人提出異議,北京二中院開庭對其作出減刑一年的裁定。今年9月2日,陸俊已經出獄。
同是“黑哨”,陸俊要比當年的龔建平幸運得多。很多人在唏噓龔建平悲慘遭遇的同時,也不禁納悶,為什麼陸俊受賄金額比龔建平多,刑期卻短。
2002年中國足壇第一次打黑風暴,龔建平是唯一落馬的黑哨,受賄金額為37萬。2004年7月,龔建平病逝,那個“曠世奇案”也早已被更大更猛的“反賭掃黑”淹沒。
相比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10年的龔建平,受賄81萬的陸俊2012年隻被判了5年半刑期。相關律師解釋:2003年受審的龔建平,開始的罪名是商業賄賂,但最終是以“受賄罪”被起訴的,“當時刑法中並無國家工作人員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區別,直到2006年最高法院才補充了附加解釋,區分了這兩種受賄罪的區別。陸俊在刑期內有積極配合調查、積極退賠等情節,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內從輕處罰,也符合常理。”
“滬上四星”即將出獄
其實,在陸俊出獄之前,呂東、許宏濤、尤可為、范廣鳴、陳宏、高健,還有陸俊的“黑哨”同行周偉新一共7人已經出獄。在反賭掃黑風暴中落網的幾十人,目前還有約20人在服刑。按照當時審判的刑期,接下來兩年陸續要出獄的將是江津、祁宏、李明和申思4名前上海球員。這幾名當年叱?中國足壇的足球明星都是在末代甲A最后一戰中“落馬”的,也是入獄者中為數不多的職業球員。
南勇、楊一民和蔚少輝三名足協前高官原本應在2020年釋放,但南勇和楊一民已經獲得了減刑,而前足協掌門人謝亞龍則應在2021年釋放。
刑期最長的是前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法人、總經理邵文忠,他被判15年刑期,將於2025年11月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