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2月9日電 北京時間12月9日下午,中國籃協通過官網宣布了對山西外援阿巴斯的處罰決定。
12月7日,在CBA第16輪青島與山西隊的比賽中,距離第三節比賽結束還有38秒時,山西隊球員阿巴斯用右肘擊打青島隊宋康明,致使其倒地。籃協認定此肘擊行為性質惡劣,屬球場暴力行為。給予阿巴斯通報批評、停賽5場的處罰(第17輪至21輪),核減山西汾酒籃球俱樂部聯賽經費10萬元人民幣。
關於對CBA聯賽山西汾酒籃球俱樂部及球員阿巴斯處罰的通知
籃球字〔2014〕724號
各賽區、各俱樂部:
2014年12月7日,在2014-2015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以下簡稱聯賽)第十六輪青島雙星與山西汾酒集團的比賽中,距離第三節比賽結束還有38秒時,山西隊球員阿巴斯用右肘擊打青島隊宋康明,致使其倒地。此肘擊行為性質惡劣,屬球場暴力行為。
為嚴肅聯賽紀律,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二章第七條之規定,給予山西汾酒籃球俱樂部球員阿巴斯通報批評、停賽5場的處罰(第十七輪至二十一輪),核減山西汾酒籃球俱樂部聯賽經費10萬元人民幣。與此同時,對青島隊教練員、球員面對突發情況保持克制與冷靜,青島賽區組委會、賽事安保人員積極引導球迷保持冷靜,文明觀賽,維護賽場良好秩序,提出表揚。
中國籃協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