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王浩宇、李博闻)中国篮协29日对CBA第十八轮四川队与东莞队比赛中的冲突事件做出处罚,其中东莞队的李慕豪因为故意肘击对手被通报批评并被罚停赛5场。
当场比赛进行到第三节8分55秒时,四川队外援菲巴在一次带球突破中和东莞队的李慕豪纠缠在一起。为了取得对球的控制权,李慕豪有甩臂的动作,菲巴虽没有被对方的手臂打到但也被挑起了怒火,不示弱地推搡了李慕豪,而后者立马对着菲巴的下巴抡起一肘将其打倒在地。
李慕豪的暴力动作随后引起了双方队员的冲突,最终裁判将主要肇事人李慕豪、东莞外援格林、四川外援哈达迪和怀特全部驱逐出场。
对于这次冲突事件,篮协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给予东莞队李慕豪通报批评、停赛5场的处罚(第十九轮至第二十三轮),同时四川队外援怀特被通报批评、停赛1场的处罚(第十九轮)。此外,东莞和四川两队分别被罚10万元和2万元。
篮协在处罚决定中表示:“2013—2014赛季CBA联赛常规赛赛程过半,比赛紧张激烈,但在球场上,队员相互挑衅、斗气、报复的动作,过分挥肘和快速移动到腾空队员身下造成接触的危险伤人动作屡有发生(如广东宏远与东莞新世纪等比赛),个别场次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人为地中断比赛。这种状态的出现和发展严重影响着CBA联赛的赛事质量,不利于联赛的健康发展。”
虽然东莞队和四川队在场上引发了冲突,但当晚的球迷并未卷入其中引起骚乱,对此篮协对成都赛区组委会及其各方面工作人员提出表扬,对其当时积极引导球迷保持冷静,维护赛场良好秩序,及时恢复比赛的努力给予了肯定。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30日 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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