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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转会疑云继续'发酵' 中能不惧对簿公堂

王浩明、张旭东

2014年01月05日08:34    来源:新华社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刘健转会疑云继续'发酵' 中能不惧对簿公堂

新华社广州1月4日体育专电(记者王浩明、张旭东)刘健“自由转会”恒大却被老东家青岛中能“截胡”的神转折继续发酵。4日凌晨,刘健公布了自己持有的两份到期合同,让传说中的“阴阳合同”最终见光,并表示找了律师捍卫权力;而中能当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坚决否认伪造续约合同,称已准备好材料对簿公堂。

一边是刘健坚称合同到期恢复自由身,一边是中能抛出续约合同痛斥刘健和恒大私下签约违法。双方争论焦点是中能的续约合同是否伪造,作为主管部门的中国足协能否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决?三份合同、到期日各不相同的又一桩奇案,能否让中国足坛一贯扯不清的“潜规则”大白于天下?

刘健:自曝“阴阳合同” 质疑中能造假

恒大3日上午通过官方网站和微博宣布刘健加盟,当晚9点青岛中能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刘健已与中能续约至2017年,认为刘健和恒大违规转会。3日深夜,刘健接受了媒体采访,称从来没有与中能续约到2017年。

疑云迅速扩散。4日凌晨,刘健突然托人在媒体上公布了两份自己所持的与中能的工作合同。他说:“事已至此,我愿意对外公布我手里的全部合同,一共两份,都是我之前签字确认过的。一份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这份合同是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是俱乐部实际执行的,这份合同是2014年1月1日到期,两份合同都没有任何续约条款限制,这两份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除此之外,我没有签过任何其他续约合同。”

刘健还直言续约合同有“伪造的痕迹”。“我也认真看过那份所谓的‘续约合同’,疑点很多,也有很多伪造的痕迹。这份合同第一页就盗印了我的签名,和我从中国足协拿到的那份合同完全不一样,剩下几页都一模一样,连双方的签名甚至签名距离都一模一样,我相信很容易就可以辨别真伪。剩下的事情我将交给律师处理,我会努力捍卫自己继续踢球的权利。”

青岛中能:对言行负责 可对簿公堂

对于续约合同是否伪造的问题,青岛中能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刘健与俱乐部最新签订合同的有效期至2017年1月1日,绝不是伪造合同,俱乐部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并表示要将材料送足协或司法部门裁决。

中能负责人说,刘健现在所出示的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合同是真实合同,但是这个合同已经执行完;双方在这个合同即将到期前,于去年10月份签订了新合同,有效期是到2017年1月1日,合同上有刘健的亲笔签名。“事实就是事实,俱乐部掌握实实在在证据,我们对此发表了公开声明,也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

有媒体和网友指责中能向恒大出示的合同是复印件,有欲盖弥彰之嫌。这位负责人回应说,中能是将合同传真给恒大,当然就是黑白的,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必要时,中能会让原合同出现在合适的地方。

他透露,恒大和刘健的做法已经让青岛中能没有多少选择,中能已将相关材料和证据准备好,将尽快送报中国足协。青岛中能俱乐部还表示,对于刘健自曝“阴阳合同”以及媒体热炒的一些话题,青岛中能不想一一争论,一切都有公论,一切以主管部门或司法机构的裁决为准。

阴阳合同细节的“玄机”

刘健曝光的两份所谓“阴阳合同”均为5页。在足协备份的合同的到期日为2013年12月31日,而俱乐部真正执行的合同到期日为2014年1月1日。同时,在足协备份的合同中刘健年薪是80万基本工资加20万绩效工资,而另一份合同年薪是260万。

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年薪的差异或涉及缴税的问题,暂且不谈,而两份合同到期日为何相差一天?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到期日后面括号中的内容“如本合同截止日到期时,该赛季的联赛尚未结束,自动顺延到赛季结束时”可能让到期日上“一天”的差距变成“一年”,也因此会影响球员的自由身份判定。“如果严谨按照括号中的补充条款,‘2014年1月1日到期’就很有讲究了。因为2014年1月1日2014赛季尚未开始,当然也没有结束,按照条文应顺延到2014赛季结束,”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说。

但中国足协的《球员身份与转会条例》规定,合同以在足协备案的为准。(完)

(责编:温静、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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