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25日电 北京时间4月25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江苏舜天外援德扬的处罚决定。中超第7轮比赛,舜天1比1战平申鑫,赛后德扬在微博上抨击了裁判。之后舜天俱乐部官方微博声明称德扬微博被盗号,但足协仍对其进行了处罚。根据处罚通知,德扬被停赛1场,罚款5000元人民币。
足纪字[2014]023 号
关于对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德杨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在 2014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 7 轮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与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舜天队的比赛结束后,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舜天队 10 号运动员德杨利用微博发表了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 79 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国信舜天队运动员德杨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比赛 1 场;
二、罚款人民币 5000 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 17 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 2014 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