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體育>>國內足球

劉健轉會疑雲繼續'發酵' 中能不懼對簿公堂

王浩明、張旭東

2014年01月05日08:34    來源:新華社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劉健轉會疑雲繼續'發酵' 中能不懼對簿公堂

新華社廣州1月4日體育專電(記者王浩明、張旭東)劉健“自由轉會”恆大卻被老東家青島中能“截胡”的神轉折繼續發酵。4日凌晨,劉健公布了自己持有的兩份到期合同,讓傳說中的“陰陽合同”最終見光,並表示找了律師捍衛權力﹔而中能當日接受新華社採訪時堅決否認偽造續約合同,稱已准備好材料對簿公堂。

一邊是劉健堅稱合同到期恢復自由身,一邊是中能拋出續約合同痛斥劉健和恆大私下簽約違法。雙方爭論焦點是中能的續約合同是否偽造,作為主管部門的中國足協能否作出令人信服的裁決?三份合同、到期日各不相同的又一樁奇案,能否讓中國足壇一貫扯不清的“潛規則”大白於天下?

劉健:自曝“陰陽合同” 質疑中能造假

恆大3日上午通過官方網站和微博宣布劉健加盟,當晚9點青島中能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劉健已與中能續約至2017年,認為劉健和恆大違規轉會。3日深夜,劉健接受了媒體採訪,稱從來沒有與中能續約到2017年。

疑雲迅速擴散。4日凌晨,劉健突然托人在媒體上公布了兩份自己所持的與中能的工作合同。他說:“事已至此,我願意對外公布我手裡的全部合同,一共兩份,都是我之前簽字確認過的。一份是在中國足協備案的,這份合同是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是俱樂部實際執行的,這份合同是2014年1月1日到期,兩份合同都沒有任何續約條款限制,這兩份合同也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除此之外,我沒有簽過任何其他續約合同。”

劉健還直言續約合同有“偽造的痕跡”。“我也認真看過那份所謂的‘續約合同’,疑點很多,也有很多偽造的痕跡。這份合同第一頁就盜印了我的簽名,和我從中國足協拿到的那份合同完全不一樣,剩下幾頁都一模一樣,連雙方的簽名甚至簽名距離都一模一樣,我相信很容易就可以辨別真偽。剩下的事情我將交給律師處理,我會努力捍衛自己繼續踢球的權利。”

青島中能:對言行負責 可對簿公堂

對於續約合同是否偽造的問題,青島中能4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劉健與俱樂部最新簽訂合同的有效期至2017年1月1日,絕不是偽造合同,俱樂部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並表示要將材料送足協或司法部門裁決。

中能負責人說,劉健現在所出示的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合同是真實合同,但是這個合同已經執行完﹔雙方在這個合同即將到期前,於去年10月份簽訂了新合同,有效期是到2017年1月1日,合同上有劉健的親筆簽名。“事實就是事實,俱樂部掌握實實在在証據,我們對此發表了公開聲明,也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

有媒體和網友指責中能向恆大出示的合同是復印件,有欲蓋彌彰之嫌。這位負責人回應說,中能是將合同傳真給恆大,當然就是黑白的,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必要時,中能會讓原合同出現在合適的地方。

他透露,恆大和劉健的做法已經讓青島中能沒有多少選擇,中能已將相關材料和証據准備好,將盡快送報中國足協。青島中能俱樂部還表示,對於劉健自曝“陰陽合同”以及媒體熱炒的一些話題,青島中能不想一一爭論,一切都有公論,一切以主管部門或司法機構的裁決為准。

陰陽合同細節的“玄機”

劉健曝光的兩份所謂“陰陽合同”均為5頁。在足協備份的合同的到期日為2013年12月31日,而俱樂部真正執行的合同到期日為2014年1月1日。同時,在足協備份的合同中劉健年薪是80萬基本工資加20萬績效工資,而另一份合同年薪是260萬。

這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年薪的差異或涉及繳稅的問題,暫且不談,而兩份合同到期日為何相差一天?

一位法律界人士認為,到期日后面括號中的內容“如本合同截止日到期時,該賽季的聯賽尚未結束,自動順延到賽季結束時”可能讓到期日上“一天”的差距變成“一年”,也因此會影響球員的自由身份判定。“如果嚴謹按照括號中的補充條款,‘2014年1月1日到期’就很有講究了。因為2014年1月1日2014賽季尚未開始,當然也沒有結束,按照條文應順延到2014賽季結束,”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說。

但中國足協的《球員身份與轉會條例》規定,合同以在足協備案的為准。(完)

(責編:溫靜、張帆)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