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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健和律師提交仲裁申請 中國足協未明確表態

白雲

2014年01月08日13:50    來源:信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劉健和律師提交仲裁申請 中國足協未明確表態

因為轉會受阻並自曝陰陽合同而處於風口浪尖的原青島中能隊隊長劉健,最終仍是決定與青島中能徹底決裂,撕破臉皮對簿公堂。

6日下午,劉健在恆大俱樂部人士陪同下,帶著律師來到中國足協提交仲裁申請,同時提交“筆跡鑒定”申請。據悉,這名吳姓律師因為妥善處理了巴裡奧斯合同糾紛案,而備受恆大俱樂部的信賴。

這意味著劉健與效力15年的俱樂部徹底撕破臉皮,也讓這起涉及可能存在“陰陽合同”的轉會糾紛基本失去斡旋機會。在律師的陪同下,劉健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同時提交了兩份合同、一份“筆跡鑒定”申請書。這份申請書,主要是針對青島中能公布的與劉健在2013年10月份簽訂的合同期至2017年的那份合同(即除陰陽合同外的第三份合同),劉健認為中能偽造其簽名。

這也意味著“續約至2017年版”的合同終將曝光,無論最終劉健是否能以自由身轉會到廣州恆大,這份合同的真偽都將有個說法。

經過1個小時左右的溝通,下午4點劉健離開中國足協,他表情頗為淡定,看起來對仲裁勝訴也比較有信心。他表示:“反正已經提交了材料,那麼剩下的一切就交給律師處理了。”

國足協依舊不肯明確表態

對於劉健此次提請的申訴,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周明表示:“目前,劉健還需要提交其他具備法律效力的証據,提交齊整后,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給予仲裁。”

周明表示,劉健提交資料算是正式遞交仲裁申請,但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這還不算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正式受理劉健的仲裁申請,“還需要回去准備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証據,再次提交后,經過我們審核,看是否歸仲裁委員會處理,審核通過后方給予受理,屆時再通知雙方進行舉証。”

對於目前雙方在網上舉証的三份合同必有一方作假該如何處理的問題,周明表示:“對實體問題,目前還不能做任何答復,等材料齊整后,我們也會召開相關會議研究。”按照仲裁程序,雙方提交材料、受理仲裁,到最終公布仲裁結果,最起碼也要10天左右時間。足協相關官員表示,一切按照程序辦,違反規則的一方必然會為此付出代價。

但其實,無論“2017版合同”是否屬實,雙方此前公布到網上的“陰陽合同”已是確鑿無疑的了。如此明目張膽的違規行為,作為行業主管部門的中國足協,卻依舊以軟弱的態度打官腔,仍在輕飄飄地表示,“此事涉及競賽部的注冊業務、政策法務部的政策支持、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仲裁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幾個部門,大家都在關注。”

信息時報記者 白雲

按兵不動,恆大也有難言之隱

在官方宣布引入劉健並引起合同風波之后,作為當事一方的廣州恆大,卻始終隱忍,一言不發。恆大的應對之法,令憋著勁頭希望給其予以重擊的青島中能十分郁悶,好像是一種重拳打在空氣中的味道。

在這一事件中,恆大始終給人以莫測高深、成竹在胸的感覺,有傳他們其實在宣布簽下劉健之前,已經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作出預判,並提前就劉健的問題到國際足聯有關部門征詢意見,一旦中國足協的仲裁對其不利,恆大將有可能出手向FIFA提出仲裁。而在此之前,恆大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始終還是不願與中能公然翻臉,而且也犯不著翻臉。

中能方面看來,恆大的曖昧態度很可恨。“在我們無奈把劉健的合同傳真給恆大后,對方還是沒有正面回應,只是把劉健推到前面,推到與老東家的對立面,這是我們非常不能接受的。”

但在恆大一方看來,不管存在幾份合同,事件始終仍處於中能與劉健之間的“家務事”范疇,恆大此時介入“很不合適”。不管劉健合同是否作偽、暗藏陰陽,說到底,都不是恆大該管的事。因為該打該罰都是中國足協說了算,恆大至少需要在面子上維護兄弟俱樂部之間的和諧。

記者觀察

中能、劉健或兩敗俱傷

“不作死就不會死”這句網絡流行語,或許會應驗在“劉健轉會風波”中的當事雙方身上,引爆糾紛的陰陽合同,不但違規,更涉違法。徹底撕破臉的雙方,最終也有可能魚死網破。

陰陽合同源於足協早年的限薪令,而今限薪令已經廢止,現在的陰陽合同更多與球員避稅、超長約期有關。根據《中國足協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第61條規定,俱樂部、運動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欺詐手段掩蓋事實真相、弄虛作假的”,可處以“停賽、降級、取消注冊資格”的處罰。但從此前類似案例的處理情況看,基本上都是不了了之,鮮見主管部門動真格地處罰,這也正是陰陽合同一直“陰魂未散”的主因。

不過,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劉健和青島中能都有可能會被指控偷漏稅。倘若中能偽造合同,不但違規更是違法,就應啟動司法程序,予以懲治。

就目前來看,中能俱樂部和劉健兩方,如果想要將事件簡化,就必須首先解決掉法律方面的后續麻煩,盡快聯系當地稅務部門說明情況,並按照“陰合同”(實際執行的合同)中列明的收入補交所欠稅款。隻有解決了關於違法犯罪方面的后顧之憂,才能全力與中國足協斡旋。以中國足協一貫的“糊涂太爺”的官僚作風,此事最終仍有可能“大事化小”。

如果一開始,青島方面和劉健都是按照“陰合同”所列年薪繳交稅款,則不存在法律糾紛,隻需要行業主管部門(即中國足協甚至是國際足聯)仲裁即可。

(責編:溫靜、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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