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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健進京提請仲裁 青島中能願意對簿公堂

2014年01月07日08:12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劉健進京提請仲裁 中能願意對簿公堂

  聯賽最后一輪,青島保級失敗,劉健眼含熱淚。/Osports

  2014年的第一個星期一,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人來人往,而最矚目的無疑是劉健的到來。昨天下午,劉健帶著恆大御用律師來到中國足協提交仲裁申請,同時提交“筆跡鑒定”申請。這意味著劉健與效力15年的俱樂部徹底撕破臉皮,也讓這起涉及可能存在“陰陽合同”的轉會糾紛基本失去斡旋機會。足協相關官員表示,一切按照程序辦,違反規則的一方必然會為此付出代價。

  律師陪同劉健到足協遞交仲裁申請

  昨天下午,劉健與家人、委托律師一行四人來到位於中國足協8層816室的仲裁委員會。由於還有幾起仲裁案件的相關人員情緒激動地與仲裁委員會強調個人所遭受的不公,劉健一行被安排在緊鄰816室的會議室內,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周明接待了他們。此前就曾有消息傳出,廣州恆大俱樂部為劉健聯系了此前幫恆大打贏與巴裡奧斯合同糾紛的律師團來處理此次轉會糾紛。昨天,記者詢問劉健所帶的律師是否為該律師團時,劉健表示:“應該是吧,吳律師。”

  在律師的陪同下,劉健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同時提交了兩份合同、一份“筆跡鑒定”申請書。筆跡簽訂申請書,主要是針對青島中能公布的與劉健在2013年10月份簽訂的合同期至2017年的那份合同,劉健認為中能偽造其簽名。

  經過1個小時左右的溝通,下午4點劉健離開中國足協,他表情頗為淡定,看起來對仲裁勝訴也比較有信心。他表示:“反正已經提交了材料,那麼剩下的一切就交給律師處理了。”

  在足協碰到相識的同樣來自青島的一對為孩子申訴的中年夫婦時,劉健鼓勵對方,“祝你們成功”。

  仲裁委員會回應

  材料齊全后按程序處理

  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周明在昨天下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劉健還需要提交其他具備法律效力的証據,提交齊整后,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給予仲裁。”

  周明表示,昨天劉健提交資料算是正式遞交仲裁申請,但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這還不算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正式受理劉健的仲裁申請,“還需要回去准備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証據,再次提交后,經過我們審核,看是否歸仲裁委員會處理,審核通過后方給予受理,屆時再通知雙方進行舉証。”

  對於目前雙方在網上舉証的三份合同必有一方作假該如何處理的問題,周明表示:“對實體問題,目前還不能做任何答復,等材料齊整后,我們也會召開相關會議研究。”按照仲裁程序,雙方提交材料、受理仲裁,到最終公布仲裁結果,最起碼也要10天左右時間。

  中能回應

  做好與劉健對簿公堂准備

  昨天,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周明律師確認尚未收到中能的申訴文件。反被劉健提前“告上足協”的中能俱樂部昨天態度較為氣憤,“誰申訴已經不重要,到了這一步,中能就要做好對簿公堂准備,我們有信心。”

  中能方面在前天的發布會上曾表達了歡迎劉健歸來的信息,青島體育局也希望劉健講情義、講歷史。但昨天劉健主動提請申訴讓中能方面很“受傷”,中能一位高層表示:“他要轉會,但他跟中能有合同,中能不允許他轉會,劉健先提起申請仲裁也是一樣。但作為中能培養出的球員、隊長,如此做法還是讓我們覺得寒心。他堅持一意孤行,那好,我們就做好對簿公堂的准備。”

  中能方面表示不擔心足協以目前備案的那份合同為准進行判決,“新簽的到2017年的那份合同,目前因為有爭議,足協不給予備案。但此前備案的合同也只是針對2013賽季,很多俱樂部在2013年下半年跟隊員簽訂了續約合同,那麼都不算數了?足協要進行仲裁,還是要看新簽的合同。”

  場外

  中能不滿恆大隻做看客

  正當中能與劉健的轉會糾紛鬧得不可開交之時,作為事件的另一主角廣州恆大俱樂部目前沒有任何官方回應。中能方面認為,恆大充當起了看客角色,“隻把劉健推向前台與我們對抗,卻無視自己私下接觸有合同在身球員破壞規則的行為,有損大俱樂部風范,同時會引起業內同行反感。”

  恆大在官方宣布劉健加盟后,再無官方消息回應此事。針對恆大人員私下接受採訪稱在劉健的合同期結束后接觸劉健的問題,中能方面公布了去年12月27日給恆大發出的傳真進行反駁,傳真內容為:“2013年12月27日,我們就給恆大發函,明確表達了劉健是俱樂部合同期內球員,請不要再與劉健洽談轉會一事。”中能方面表示,早在去年11月22日,中能俱樂部便已給所有中超中甲俱樂部發去傳真,明確有合同在身球員名單,劉健在列,“作為一家大俱樂部不顧我們的多次溝通,私下與有合同在身的球員洽談轉會,這明顯是在破壞規則。即便要探討轉會,也應光明正大地和中能談。”

  足協表態

  陰陽合同必然會付出代價

  對於劉健轉會風波曝光的“陰陽合同”問題,中國足協高層頗為重視。昨天,足管中心主任張劍在足協會議上對此事予以關注,會后張劍急於赴總局開會,委托新成立的政策法規部相關負責人對相關問題進行了回復。

  將嚴肅處理陰陽合同

  該負責人表示:“此事涉及競賽部的注冊業務、政策法務部的政策支持、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仲裁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幾個部門,大家都在關注。”

  該負責人強調,雖然目前剛剛接到仲裁申請,尚未進入深入調查,但中國足協對所謂的“陰陽合同”或者相關違規行為有兩點態度,“第一,中國足協一直抵制這種做法,在制度上也一直有限制,並希望大家誠實守信﹔第二,合同雙方要信守契約精神。”中國足協對限制“陰陽合同”在制度上需要進一步完善,“張劍主任學法律出身,在制度層面我們也在有意識地加強。目前政策法務部剛剛成立,制度肯定要完善,還要循序漸進地依托制度,進行一個健康的引導,讓俱樂部、球員建立一個守約的意識。”

  針對劉健轉會風波,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審核,一旦發現違規行為,那麼具體的處罰,還是要由仲裁委員會和紀委會介入研究。”目前涉事三方,即便私下協商解決,但仍有一方可能會遭到紀律委員會的處罰,“如果聯賽執行局認為有違規行為,還可以提交給紀委會進行研究處罰。”

  續簽合同能否備案成焦點

  足協相關處理轉會糾紛中一條“一切以中國足協備案合同為准”的規定成為劉健轉會的一個關鍵點。

  該負責人對該規則也進行了解讀,他表示:“當前是以備案合同為准,但針對2013年下半年簽訂的合同,我們是允許俱樂部在新賽季的注冊時提交備案的。但前提是,新簽訂的合同,雙方無異議或者經過相關權威機構認可其合乎《合同法》規定,我們才會接受備案,合同肯定是有效的。”

  對於中能公布的與劉健在2013年10月份簽訂的合約期到2017年的合同,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雙方存在異議,那麼就無法備案,“現在我們需要對相關細節問題進行調查,到底是因為什麼出現了問題。”

  該負責人強調,“按照足協規定,對於合同期隻剩一年的球員,前九個月俱樂部是有主動談續約合同的權利﹔如果不談,那麼過了9月30日,是否簽訂新的合約的主動權就到了球員手中。目前我們也要界定2013年9月30日后簽訂的合同是否有強制因素等。”(孫永軍)

(責編:胡雪蓉、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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