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竊相機(資料圖),機身約值4.7萬元人民幣。
富田尚彌現年25歲,曾在2010年廣州亞運會奪得男子200米蛙泳冠軍,而在仁川亞運會未能獲得獎牌,事發后,他被日本代表團除名。日本泳協已宣布對富田處以禁賽處分,時間將持續到2016年3月31日。
涉嫌偷竊日本亞運選手翻供
一度承認在韓國仁川亞運會上偷竊照相機的日本游泳選手富田尚彌6日全盤翻供,稱他人把相機強行塞進他的包裡,他先前承認偷竊是因為韓國警方“誘供”。針對富田的說法,韓國警方和日本奧委會都堅稱,監控錄像確証富田偷相機,而且他本人當時的確主動供認。
自述:相機是別人硬塞
富田尚彌表示,9月25日他正在泳池邊觀看隊友訓練,突然一名亞洲人長相、大約40歲的男子從身后抓住他的左手腕,往他包裡塞入一個黑色物體。富田以為這是“垃圾”,而且聽不懂該男子說話,便匆匆離去,因沒找到垃圾桶就帶回宿舍。之后他發現這是個沒有鏡頭的相機,他自稱不懂相機,以為這是“壞掉的,所以被人當垃圾塞了過來”。
失竊相機隻有機身,價值大約800萬韓元(約合4.7萬元人民幣),機主是一名韓國記者。
翻供:怕錯過回國承認
次日,富田接受韓國警方調查。韓警方表示,富田承認偷相機。
按照富田的說法,警方訊問時說,如果供認事情不會鬧大,否則他就不能隨隊回日本。富田稱,他當時認為,如果因為這件事第二天不能隨隊歸國,將給日本奧委會、游泳協會和贊助商“惹來很多麻煩”,便決定“認領”偷竊。
富田稱,警方出示的監控錄像中,沒有他正在“偷竊”相機的畫面。就他為什麼事后不提出申訴,富田回答,因為不願給教練和領隊“惹麻煩”。
韓警:富田記者會說謊
韓國警方堅稱富田就是作案人。韓聯社援引仁川警方人員的話報道,監控錄像顯示,一名穿運動衣的男子把相機放入自己包中。亞運會組委會確認是日本隊隊服,日本奧委會官員柳谷直哉觀看錄像后“立即”認定這名男子就是富田。柳谷找到富田,問他“是不是拿了相機”,富田當即承認。這名警方人員說,富田在記者會上“說謊”,柳谷應該站出來作証。
韓國警方同時否認“神秘男子”的存在和調查期間要求富田“坦白從寬”。日本電視台援引韓國警方人員的話報道:“富田一開始就認罪並道歉,因而沒有必要給他施壓”。
惠曉霜(新華社供本報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