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14日电 北京时间8月14日下午,中国足协公布了“刘健案”的处罚决定,青岛中能俱乐部被扣除2014年中甲联赛积分7分,并罚款40万元。
罚单称:根据有关当事人的投诉和在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在[2014]足仲裁字第017号案中发现的线索,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多方调查取证,按程序进行了有关各方多人参加的听证会。依照查明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66条、第45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2014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积分7分;
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事件回顾:
2014年1月3日上午,广州恒大官方宣布刘健以自由身加盟,当晚青岛中能俱乐部发表声明否认刘健转会,当晚,刘健通过媒体以及自己的微博公布了与中能所签的两份合同。刘。1月7日,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刘健与青岛中能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2月18日,仲裁庭审理本案,鉴于庭审中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仲裁庭中止审理并要求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提供检材和样本。3月6日,仲裁庭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司法鉴定。4月4日,在收到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后即分别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并于8日继续开庭审理。
4月11日,中国足协刘健的转会纠纷一案作出裁决,确认刘健自由身,并即刻开始为刘健补办转会手续。广州恒大俱乐部随即发布官方公告,宣布刘健正式自由身加盟恒大,并已顺利为其完成报名注册手续。11日晚,中国足协发布“关于刘健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工作合同仲裁案的情况通报”,通报称仲裁庭经合议后做出终局裁决,裁决结果已告知并发送双方当事人。
此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投诉和从仲裁委员会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启动纪律调查和处理程序。5月底,纪律委发出通知要求中能和刘健双方提交工作合同签署过程的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7月初召开听证会,最后纪律委员会再次对重要证据原件进行核实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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