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15日电 8月15日下午,青岛中能俱乐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不接受足协的仲裁决定,并将竭尽全力维护和捍卫俱乐部的的权益和尊严。中能在《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关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足纪字[2014]060号处罚决定的意见通报》中表达了5个观点:
1. 足协的处罚决定尚未生效。处罚决定当为书面文件,由纪律委员会主任签字生效,但足协在官网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没有主任亲笔签字。
2. 仲裁鉴定报告委托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3. 本案仲裁庭组成不合法,鉴定结论和裁决书必然不合法。
4. 仲裁员在仲裁裁决书签字是仲裁裁决生效的最基本的要求。
5. 中国足协完全无视我部仲裁反请求,明显偏袒刘健一方。
在通报的最后,中能俱乐部表示,“我部与刘健一案之仲裁裁决书、处罚决定均没有发生效力,中国足协仲裁委和纪律处罚委员会不断侵害、剥夺我部合法权利,处罚决定的做出没有合法有效的依据,我部坚决不接受,并将竭尽全力维护和捍卫我部权益和尊严。”
8月14日,中国足协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出罚单,中甲俱乐部青岛中能被扣除联赛积分7分,并被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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