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體育>>評論

新華社:中國籃協為何“有規不依”?

2014年11月05日15:53    來源:新華社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新聞分析:中國籃協為何“有規不依”?

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體育專電

新華社記者王鏡宇 汪涌 朱翃

新賽季CBA聯賽揭幕剛剛幾天,球員吳冠希的“注冊門”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吳冠希是否可以注冊為上海男籃隊員?爭議焦點之一的《中國籃協俱樂部、運動隊、運動員和教練員注冊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是否合理?中國籃協為何沒有據此接受上海男籃對吳冠希的注冊申請?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曾參與過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張士忠律師認為,由於《中國籃協俱樂部、運動隊、運動員和教練員注冊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第五十條規定,“俱樂部、籃球隊一經中國籃協批准退出注冊,其所屬教練員和運動員便自動獲得自由球員的身份,不受勞動合同期限約束,可自主選擇新的俱樂部”,既然奧神俱樂部已經退出聯賽,吳冠希和上海男籃有權要求吳冠希以上海男籃球員身份進行注冊。

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上海隊可以簽下“自由球員”吳冠希,花費千萬級的天價從奧神俱樂部手中買下孫悅等人的北京金隅男籃豈不是成了“冤大頭”?到底是上海男籃雞賊?還是中國籃協的注冊辦法有漏洞?

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體育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主任、體育產業專家鮑明曉表示,理論上的確存在孫悅等奧神球員效仿吳冠希的可能性。根據上述注冊辦法,如果孫悅等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強行與奧神解約,則也可以以自由球員的身份加盟其他CBA球隊,參加CBA聯賽。

“我覺得籃協的規定有考慮不周全的地方。是我的俱樂部保護,不是我的俱樂部不保護,這不是一個開放的管理辦法,而是內部關起門來玩,或者說是管理視角過窄,”鮑明曉說。“中國籃協應該鼓勵社會機構來為聯賽培養人才,而現在的規定僅僅著眼於聯盟內部和俱樂部的利益。奧神俱樂部盡管有方方面面的問題,但作為籃球培訓、訓練機構和籃球組織——以前也是聯賽成員,應該也需要鼓勵。籃協應該鼓勵社會機構投資培養高水平運動員,甭管(奧神)20年的長約合同是否合理,中國籃協作為中國籃球的管理機構應該把業余籃球和職業籃球統籌考慮,所有的管理規定應該設法打通職業籃球和業余籃球之間協調發展的通路。按照現在的注冊辦法,如果誰都能拿去,那就不鼓勵人家培養人才。”

鮑明曉還說,籃球事業也好,籃球產業也好,一定是互動的。職業籃球是高端的平台,政策怎麼定可能會引導全社會對籃球的態度和投入。

如果現行的注冊管理辦法值得商榷,是否意味著中國籃協可以朝令夕改?中國籃協拒絕為吳冠希注冊是否合理?

鮑明曉認為,有規不依也是不合適的。作為CBA聯賽的管理部門,中國籃協的問題在於執行制度不嚴、政策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

“首先,在制定政策的時候要盡可能考慮周全。其次,政策出台之后,怎麼也得穩定3-5年,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再統一修改。現在的問題是,在操作政策的時候一事一議、自由裁量權太大,還是以機構和個人的行為為主導,執行制度不嚴。另外,包括外援政策等,一會兒一變。如果聯賽管理部門的政策老變,俱樂部做任何決策都是錯的,俱樂部永遠沒辦法去穩定發展。”(完)

(責編:胡雪蓉、楊磊)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